適應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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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學院適應體育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一、本設置要點依據「定。 國立臺南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訂 二、「適應體育跨領域學分學程(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Interdisciplinary Program)」(以下簡稱本學分學程)規劃之課程由特殊教育學系及體育學系共同開設。 三、本校學生得申請修習本學分學程。 四、本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表,分專業核心課程及專業選修課程。專業核心課程應至少修習6學分,全部課程應至少修習15學分,方授予學分學程證書。 五、學生修習學分學程之課程科目,至少應有6學分為不屬於學生原學系、雙主修學系課程。學生修習本學分學程,若他系有開設與學程必選修相同的科目且學分相同者,可承認採計。 六、修習本學分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七、學生修習本學分學程有關學分、成績之計算,悉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是否採計為畢業學分,應經過所屬學系認定。 八、對於本學分學程遇有開課學系無法解決的問題,提請教育學院依行政程序處理。 九、凡修畢本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概由本校授予學分學程證書。 十、學分學程未修滿規定之科目學分者,得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十一、本學分學程設置要點,經教育學院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送校課程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教育學院適應體育跨領域學分學程實施計畫
一、主旨:增進本學院開設課程的多元性,據以擴展學生未來就業競爭力。 二、依據:國立臺南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三、合作系所:特殊教育學系、體育學系 四、實施要點: 1.學生修習本學程至少修習15學分,修完後核發證書。 2.學生修習學程之課程科目,至少應有6學分為不屬於學生原學系、雙主修學系課程。 3.學生修習本學程,若他系有開設與學程必選修相同的科目且學分相同者,將可承認採計。 4.其他要點,參見「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學院適應體育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五、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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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更新時間:2024/11/15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