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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學院 College Of Education,National University Of Tainan

數位科技應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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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

「數位科技應用人才」跨領域學分學程實施計畫

 

一、主旨:增進教育學院與理工學院開設課程的多元性,據以擴展學生未來就業競爭力。

二、目標:輔導修習學程學生未來能往數位學習相關產業發展,包括數位教學設計專業人員、線上課程帶領專業人員、數位內容遊戲企劃人員、數位內容遊戲美術專業人員、遠距教學或線上課程助教、大專院校磨課師課程助理等。

三、依據:國立臺南大學學程設置辦法。

四、合作系所:教育學系、數位學習科技學系

五、預定課程:

課程名稱

學分

開課時程

課程名稱

學分

開課 時程

開課系所:教育學系

開課系所:數位學習科技學系

數位學習導論*

2

三下

數位學習導論*

3

一上

e-Learning教材之設計與製作*

2

四下

數位學習教材設計*

3

三上

遊戲式學習教材設計與製作

2

四下

數位遊戲設計與製作*

3

三上

媒體訊息與介面設計

2

三下

人機互動

3

三下

數位影片的設計製作

2

四上

數位影音設計

3

二下

網路學習環境的設計與發展

2

四上

網路系統實務與管理

3

三下

電腦動畫的設計與應用

2

四上

電腦動畫設計與製作*

3

三上

靜態影像媒體編製

2

三下

數位影像處理

3

四上

程式設計與應用

2

四下

程式設計

3

一上

資料庫程式設計與應用

2

四下

 

 

 

數位錄音媒體編製

2

三上

 

 

 

教育APP之設計與製作

2

三下

 

 

 

系統化教學設計*

2

四上

 

 

 

數位教學設計*

2

四上

 

 

 

線上課程帶領方法與技巧

2

 

 

 

 

 

 

 

數位內容軟體設計

3

三下

 

 

 

數位內容產業經營與行銷

3

三下

 

 

 

互動設計與數位藝術

3

四下

 

 

 

電腦化測驗

3

四下

總學分

20學分

註:1.*表示該課程為原開課系所之必修課程

       2.本學分學程學生至少須修滿20學分,其中至少應有4門課或9學分為不屬於學生原學系之課程。

       3.對列之課程為兩開課系所內容屬性相近之課程,學生可自由選修,認列本學分學程;欲認列原開課系所之相似課程,請依各系所之規定辦理

 

 

國立臺南大學

數位科技應用人才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 本設置要點依據「國立臺南大學學程設置辦法」訂定。
  • 數位科技應用人才跨領域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分學程)規劃之課程由教育學院教育學系及理工學院數位學習科技學系共同開設。
  • 本校學生得申請修習本學分學程。
  • 學生申請修習本學分學程,應依照本校公佈之辦法,於公告時間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如未經核定而自行選讀學程相關課程者,不予核發證書。
  • 本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表,全部課程應至少修習20學分,方授予學分學程證書。
  • 學生修習學分學程之課程科目,應至少有4門課或9學分為不屬於學生原學系之課程。學生修習本學分學程,若他系有開設與學程必選修相同的科目且學分數不低於本學分學程所列科目者,由學程開課系所同意方可承認採計。
  • 學生在未登記修習本學分學程前,若已修過本學分學程之某課程,其修得之科目與學分數得由本學分學程開課學系認定後,計入已修習之課程中,不必再修習。
  • 修習本學分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 學生修習本學分學程有關學分、成績之計算,悉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是否採計為畢業學分,應經所屬學系認定。
  • 凡修畢本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概由本校授予學分學程證書。
  • 學分學程未修滿規定之科目學分者,得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 本學分學程設置要點,經教育學院及理工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送校課程會議討論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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